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制度为了更好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增强全员安全责任意识,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进展,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决定,在公司范围内实施年度安全生产风险责任抵押,具体规定如下:一、抵押时间全年度。二、抵押标准实行“年度抵押,当月考核、月度兑现气1、公司总经理抵押***元。2、各分管副经理每人抵押***元。3、职能部室部长每人抵押***元。4、副部长、生产车间主任每人抵押***元。5、车间副主任每人抵押***元。6、车间技术员每人抵押***元。7、班长、岗检、调度每人抵押***元;副班长每人抵押***元。(以公司批准登记注册为准)8、机关其它工作人员每人抵押***元。9、其余员工每人抵押***元各单位符合抵押条件的人员,必须于一月十五日前按上述抵押标准,将抵押金交至财务部,财务部设专账管理。财务部在一月二十日前将抵押人和抵押金额表送安全生产部和人力资源部各一份,自存留一份。三、兑现奖励标准在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奋斗目标,生产计划任务完成,环保达标的前提下,每月分别按抵押标准的如下比例进行兑现奖励。月份123456789101112奖励比例15%15%15%20%20%20%30%30%30%35%35%35%四、兑现奖励考核办法1、当月发生重伤以上事故,不进行兑现奖励,而且扣除全部抵押人员抵押金。下月重新补齐抵押。2、发生重伤事故、重大机电设备事故、重大环保事故和重大火灾事故,全部抵押人员取消当月兑现奖励,主要责任人扣除抵押金,从下月重新补齐抵押。3、当月完成公司下达的作业生产经营任务 95%以下,相关抵押人员取消当月兑现奖励,其余人员减少当月兑现奖励比例 10〜50%。4、当月实际出勤不达 21 个,取消个人兑现奖励。5、月内三违一次者,减少兑现奖励比例 20%,两次(含两次)以上,取消当月兑现奖励。6、发生轻伤事故、较大机电事故、较大环保事故和较大质量事故,视情节对相关抵押人员减少当月兑现奖励比例的 20〜50%,责任人取消当月兑现奖励。7、因在公司内盗窃、打架斗殴、酒后上岗等违法乱纪行为受到社会或公司处罚的,取消当月兑现奖励。8、对本单位的隐患整改率不达 1%,且无特别原因时,本单位相关负责人减少当月兑现奖励比例的 10〜50%。9、由于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不进行兑现奖励,情节严重的,扣除抵押金,本单位相关人员减少当月兑现奖励比例的 20〜1%。10、出现一次因服务不到位影响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单位抵押人员减少当月兑现奖励比例的 20〜1%。五、其它规定1、不交抵押金者不予奖励,但要对本人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