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火工作制度1、安全防火工作贯彻消防责任制,由主管院领导挂帅,各级领导亲自抓,层层落实,定点、定位、定人,做到措施严密,责任明确,把治安消防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内容之中。2、各科室要常常进行“四防”工作,教育全体职工自觉遵守国家、医院安全保卫制度,严防各种破坏事件及灾害事故的发生。3、各科室、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易燃、易爆物品,剧毒、麻醉物品,化学有害物品的管理、使用规定,做到分类存放,专人保管。4、各科室、各部门在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核使用地,以及库房等必须设置醒目标志;严禁烟火,严禁使用电炉子。5、各科室对精密贵重仪器必须做到专人管理、专人使用、专人维修,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6、各办公室、工作间、库房的工作人员下班时必须认真检查并关闭门窗,切断水、电源,防止意外事故发生。7、全院职工要熟悉火警电话,明确报警内容,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情及时报警,并实行紧急措施,切断火源,积极补救,疏导人员,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积极协助保安部及公安部门侦破案件。8、各科室必须配合保安部给全院职工,包括临时工、实习进修人员进行必要的治安、消防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