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范工程验收管理制度一、一般规定本制度是参照 gb50348-的法律规范,规定了安全防范工程竣工验收的基本制度,对安全防范工程的竣工验收(从施工质量、技术质量及图纸资料的准确、完整、法律规范等方面)提出了基本要求,是安全防范工程验收的基本依据。二、验收条件与验收1、 工程初步设计论证通过,并根据正式设计文件施工。工程必须经初步设计论证通过,并根据论证意见提出的问题和要求,由设计、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签署设计整改落实意见。工程经初步设计论证通过后,必须完成正式设计,并按正式设计文件施工。2、 工程经试运行达到设计、使用要求并为建设单位认可,出具系统试运行报告3)试运行期间,设计、施工单位应配合建设单位建立系统值勤、操作和维护管理制度。3、 进行技术培训。根据工程合同有关条款,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培训,使系统主要使用人员能独立操作。培训内容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提供系统及其相关设备操作和日常维护的说明、方法等技术资料。4、 符合竣工要求,出具竣工报告。1)工程项目按设计任务书的规定内容全部建成,经试运行达到设计使用要求,并为建设单位认可,视为竣工。少数非主要项目未按规定全部建成,由建设单位与设计、施工单位协商,对遗留问题有明确的处理方案,经试运行基本达到设计使用要求并为建设单位认可后,也可视为竣工。2)工程竣工后,由设计、施工单位写出工程竣工报告。其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对比设计文件 的主要设备;依据设计任务书或工程合同所完成的工程质量自我评估;维修服务条款以及竣工核算报告等。安全防范工程验收管理制度(二)5、初验合格,出具初验报告。1)工程正式验收前,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施工单位根据设计任务书或工程合同提出的设计、使用要求对工程进行初验,要求初验合格并写出工程初验报告。6、工程检验合格并出具工程检验报告2)工程检验后由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应准确、公正、完整、规范,并注重量化。7、工程正式验收前,设计、施工单位应向工程验收小组(委员会)提交下列验收图纸资料(全套,数量应满足验收的要求):1)设计任务书。2)工程合同。3)工程初步设计论证意见(并附方案评审小组或评审委员会)及设计、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共同签署的设计整改落实意见。4)正式设计文件与相关图纸资料(系统原理图、平面布防图及器材配置表、线槽管道布线图、监控中心布局图、器材设备清单以及系统选用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