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1
1 为了仔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运用经济手段调动广阔干部和职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消灭火灾,重大设备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制造一个稳定的安全生产局面
结合本项目部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2 本细则依据电力部颁发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部、网、省局有关文件精神制度
3 实施细则执行范围为昌西-桃苑、西郊线项目部全体上岗职工
项目部安全风险抵押实行各施工队、各职能部门安全风险株连制,其考核按本制度 4
9 款有关内容执行
5 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项目部原已制定的《安全施工奖罚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其他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仍然同时执行
1 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消灭重大火灾、重大设备事故、重大交通事故
2 避开重伤事故
3 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以内
管理 项目部财务科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专项帐户,安全风险抵押金资金来源为职工个人工资中支付
2 安全风险抵押金交纳额为每年每人 元
第一、三季的第一个月交纳 元,分两次交清
3 安全风险抵押金考核期为一年,具体工作由安全科和财务科负责执行
计算方法为:返还金额 年风险抵押金 -扣除金额
抵押金被扣除后,被扣人必须立即补齐
被扣除的风险抵押金转入奖励基金
4 结合安全风险抵押制度设立安全挂钩季度奖,奖金来源从昌西-桃苑、西郊线项目部安全奖励基金和工资含量结余中提取
5 安全挂钩季度奖标准为每季每人 元,按本细则 4
在考核期的下一季度未前发放
计算方法为:季实际发放额 季标准安全奖-扣除额 4
1 根据当年各施工队、各职能部门安全状况考核,对发生事故的施工队、职能部门按事故性质、责任及株连单位确定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扣除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