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图书遗失和损坏赔偿制度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定以下规定:一、本室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会计处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借书记录。1、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三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五倍赔偿。2、成套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套图书现价的两倍赔偿。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图书,应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2、污 损 或 损 坏 图 书 封 面 , 一 般 图 书 赔 偿 — 元 ; 精 装 本 图 书 赔 装 订 费元。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赔偿。4、 污损书内的机读条形码,赔偿 元。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图书馆处理。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若能找回原书又无污损,可持收据去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校有关部门批评教育。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本条款使用时间:小学图书遗失和损坏赔偿制度(二)第一条图书室管理制度一、图书室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图书馆(室)要依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的要求建立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进行科学法律规范化管理。二、图书室(室)内藏书应包含各类图书、报刊和供老师、学生使用的书籍。三、各类书刊均要建立总目录和分目录两种账,新购进、配置的图书应由图书管理人员验收。有保存价值的报纸和期刊要按年度装订成册。四、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书刊分类。图书、期刊应每学年清理一次,及时做好报损、报废和增添登记,做到书卡相符。五、要及时办理新生《借书证》和换证;要按规定凭证借阅书刊;借书时要求借阅者当面检查,如发现污损、缺面等情况,要加记印章。六、图书馆管理员,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橱窗等向老师、学生介绍新书和有关图书知识。七、常常保持室内干净,积极实行措施做好防尘、防火、防潮、防蛀、防盗等工作,对学生进行爱护书刊、公物的教育。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