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为了更好的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在遵守《江干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前提下,对我校在校学生的学籍管理,作进一步的细化规定:一、新生入学新生分班:在合理安排各班男女生比例的前提下,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纳电脑摇号的形式随机分班。新生档案:新生入学后,在教导处的指导下,由班主任老师为每一位新生设立电子“义务教育登记卡”、“学生名册”、“新生入学登记表”、“小学生体格检查表”、“预防接种卡”等档案材料,并妥善保管。二、学生变动学生转学:在每学年结束前一周内或者新学年开学后一周内办理。需学生家长申请,班主任出具证明,教导处审核盖章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学生休学:因病或体弱长期休养,由本人或家长(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市级以上医院证明,班主任同意,学校批准,方可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休学期满,尚不能如期复学,须办理续休手续。学生插班:根据区相关规定同意插班的学生,在各班班额相等的情况下,由班主任抽签的方式决定插入的班级;在班额不等的情况下,根据班额从少到多,根据班级序号插入班级。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二)为了让每一个学生身心能够健康进展;为了使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能够顺利实施,为了使素养教育能够有实质性进展。因此,我校认为在课程改革过程中,在学生评价方面应坚持五个结合:(1)定期评价与日常评价相结合;(2)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3)共性评价与个性评价相结合;(4)终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相结合;(5)他人评价与自我评价相结合。学生评价中的重中之重是考试评价,它被师生所广泛关注,它又是促进学生进展、老师成长的非常有效的手段,它对新课程的实施起着导向作用。为此,我们在学生评价方面重点抓考试评价的改革,在反复酝酿、充分讨论、努力实践的基础上,拟定了如下的《学生考试评价实施意见》。一、改革考试评价制度,使其对课程改革产生积极的导向作用。1. 命题要以《课程标准》和实验教材为依据,要加强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实际的联系,重视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和技能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切实体现素养教育的要求。2. 要设计一定的结合现实情境的问题,适当增加开放性题目和探究性题目,鼓舞学生有自己的见解,培育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3. 动手能力的考查要富含新课程理念,动手的同时能够体现出理论知识的指导作用;基础知识的考试应立足于动手、实践活动的基础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