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安全责任制度为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转,确保学校财产不遭受无谓的损失,确保老师和学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规章管理制度。一、安全责任范围划分(一)学校基建、房屋修缮,教室用电的设施设备,教学设施设备,体育活动设施设备,用水安全,疫情疾病预防安全,消防设施的安全运转由总务处主管。总务主任为主要责任人。(二)学生的安全教育,校内、校外各种学生活动安全,由教务处、少先队主管。教务主任为主要责任人。(三)学生上课(含室内、室外体育课及锻炼课)安全,学生机房、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和安全,图书馆安全,教员工活动安全由教务处主管。教务主任为主要责任人。(四)会计室、财经票据及现金安全,由会计室负责人主管。(五)全体教员工以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为安全责任范围。(六)学生休息、吃饭、洗澡过程由总务处下属生活老师主管,并为主要责任人。(七)学生的接送由跟车老师和车管处主管,车管处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八)食堂的各项安全由餐厅经理主管,餐厅经理为主要责任人。(九)校园老师和学生人身、财务安全由保卫科主管,保卫科长为主要责任人。二、安全责任划分(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分管工作负责。(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个方面的安全措施,处理学校安全突发状况。(三)安全责任具体划分1、各年级教研组长是所负责年级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1)负责制定所辖工作人员职责和本年级安全工作措施和办法。(2)负责督查所辖工作范围的安全和责任人职责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不留任何隐患。(3)审批、回复有关人员的请示或报告,及时解决职责范围以内的安全问题。(4)汇报和落实安全的有关工作。(5)安全事故的发生后,在实行紧急措施的前提下,3 分钟内向校长报告,并在 20 分钟内拟出事故报告草案。2、班级学生安全工作: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班主任是班级的具体责任人,活动的组织者为活动的主要安全责任人。3、大型活动或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安全工作:组织者为全过程的直接责任人。4、学生课间活动安全由班主任负责,要对公共场所的学生活动进行管理,对学生活动安全负责。5、校园夜间安全保卫工作:学校保卫科负责,保卫人员为直接责任人。6、消防安全器材的购进、安置和管理由总务处负责。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