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街道桃园小学老师年度考核细则(试行)为了严肃仔细得做好我校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山阳县科教局、城关中心校文件精神以及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由校长担任,成员有校委会部分成员及老师代表组成。 二、考核对象我校正式在职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三、考核等次及优秀比例: 1.考核等次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2.优秀比例按上级分配名额为准。 四、考核办法及程序 1.实行量化考核为主,民主测评为辅得办法。 2.考核程序:(1)个人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2)根据学校及个人提供得材料、证件与有效材料、证件等,由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逐项赋分;(3)进行民主测评;(4)考核小组逐人审议,将所有人员得积分累计排队,结合民主测评,初步推出各个等次;(5)领导小组审定、公示、上报考核结果。考核办法(一)师德修养: (20 分) 评价标准: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达到者得满分。如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扣 5-10 分:1、在工作中,言行有违反党得方针政策及各项法律法规者;2、个人言行影响工作秩序、她人工作,影响团结,造成同志间矛盾,打架、吵架者;3、散布消极言论,工作消极,搬弄就是非,影响学校声誉者 ; 4、不按规定收费,乱收费,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在校内外进行有偿补课,索要家长财物者; 5、因工作不当,家长、学生反映强烈,产生较大负面影响者; 6、学期内受党政纪处分与治安处罚者;7、老师穿着不得体,举止不文明,言行不检点,反映强烈者; 8、把学生赶出课堂,体罚或变相体罚(如殴打、漫骂学生等),留惩处性作业者;9、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者;10、违反《信访条例》,参加集体上访、重复上访、越级上访者;11、集体财产受损而熟视无睹得扣 1 分,任意损坏校产或损公利己得扣 1-2 分。(二) 工作态度(10 分) 评价标准:服从组织,忠于职守,工作积极主动,一丝不苟,完成任务好。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工作安排,顾全大局,有责任心,愉快接受临时性工作,积极参加义务活动,得满分。 有如下情况扣 1-10 分: 1、违反工作纪律,上班时擅自离岗,工作时间干私活、串岗、打游戏, 参加赌博、打牌,外出不请假者;2、强调个人原因,不完成学校工作,工作被动,应付差事者; 3、在教学中出现教学事故者;4、未请假不参加会议,或会议中违反纪律者;5、对学校或年组安排得临时性工作推脱或不完成得;6、“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不严格履行安全责任,护导不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