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安全责任书 2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避开和减少学生损害事故的发生,提高防范意识,划清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网络,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权利与义务: 1、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实行相应措施,预防和消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 2、学生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护工作。 3、学生要仔细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开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二)、事故与责任: 1、学校、班级、老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校长对全校安全负责,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 2、学校要常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检查安全工作。 3、严禁老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老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判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4、老师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造成学生损害的,由老师或工作人员本人负责。 5、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损害的,学校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由于学生不听指挥,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意外损害的,学生应承但一切责任。 6、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损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与老师无关。(指已参加保险的学生) 7、学生在校期间(规定上学时间,课间、午休除外。),校方有责任保护其不受非法侵害。 8、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损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9、学校不知道或难于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而造成的损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10、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之外发生的损害,学校不承担责任。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烂水果以及变质食品等,不买零食尤其是地摊上的小食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中毒现象发生。 12、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打架斗殴,吸烟酗酒,做危险性游戏。如有违反,造成学生损害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13、严禁玩火、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一旦出现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14、严禁学生在教室焚烧废纸、点燃蜡烛、否则一旦出现意外,由学生自己负责。 15、日常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学生方承担一切责任。 16、放学后、节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