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绞车司机安全操作章程一、适用范围第 1 条 本规程适用于各种内齿轮绞车及滚筒直径小于 1.2 米的绞车司机。 二、上岗条件第 2 条 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第 3 条 必须熟悉所使用绞车的结构、性能、原理、主要技 术参数、完好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能进行一般性检查、维修、润滑保养及故障处理,根据本规程要求进行操作。第 4 条 必须掌握使用该绞车巷道的基本情况,如巷道长度、坡度、变坡地段、中间水平车场(甩车场)、支护方式、轨道情况、安全设施配置、信号联系方法、牵引长度及规定牵引车数等。 三、安全章程规定第 5 条 小绞车硐室(或安装地点)应挂有司机岗位责任制和小绞车管理牌板(标明:绞车型号、功率、配用绳径、牵引长 度、牵引车数及最大载荷、斜巷长度及坡度等)。第 6 条 必须要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的有关规定。第 7 条 严禁超载、超挂、蹬钩、扒车。第 8 条 矿车掉道时禁止用小绞车硬拉复位。第 9 条 在斜巷中施工或运送支架、超长、超大物件时,应按专项措施执行。第 10 条 正常停车后(指较长时间停止运转),应闸死滚筒;需离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电源。第 11 条 必须穿工作服,扎紧袖口,精力集中,严格根据信号指令操作,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第 12 条 仔细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四、操作准备第 13 条 检查小绞车安装地点(硐室),顶、帮支护必须安全可靠,无杂乱异物,便于操作和了望。第 14 条 检查小绞车的安装固定情况:应平稳牢固,四压两戗接顶要实,无松动和腐朽现象;用地锚或混凝土基础的要检查地锚的基础螺栓是否松动、变位,目视查看滚筒中线是否与斜巷轨道中线(提升中线)一致,安装在巷道一边的绞车,其最突出部位距轨道外侧不得小于 400 毫米。第 15 条 检查小绞车制动闸和工和闸(离合闸)。闸带必须完整无断裂,磨损余厚不得小于 4 毫米,铆钉不得磨闸轮,闸轮磨损不得大于 2 毫米,表面光洁平滑,无明显沟痕,无油泥;各部螺栓、销、轴、拉杆螺栓及背帽、限位螺栓等完整齐全,无弯曲、变形。施闸后,闸把位置在水平线以上 30°~40°时即应闸死,闸把位置严禁低于水平线(小绞车闸的工作行程不得超过全行程的 2/3~4/5,此位即应闸死)。第 16 条 检查钢丝绳:要求无弯折、硬伤、打结、严重锈 蚀,断丝不超限,在滚筒上绳端固定要牢固,不准剁股穿绳,在滚筒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