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为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的改革,根据公司《关于进一步深化三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1、深化企业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与现代企业规章管理制度相适应的工资分配制度,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2、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3、体现晋升看业绩、上岗凭技能、收入靠贡献,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同岗同薪的原则。4、废除原有的岗位技能工资发放办法,按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工资发放,并逐步向年薪制过渡。二、岗位绩效工资设置及发放标准岗位绩效工资分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1、岗位工资:岗位工资根据公司目前实际岗位的设置和岗位职责分 3 类 10 个岗级工资标准。(1)重要岗位。设 A2、A3 三个岗级,分别对应月薪为:A2 岗级 公司总经理 岗位工资 A2=5250 元A3 岗级 公司副总经理 岗位工资 A3=3250 元(2)重点岗位。设 B1、B2、B3、B4 四个岗级,分别对应月薪为:B1 岗级 总经理助理 岗位工资 B1=2250 元B2 岗级 中层正职 岗位工资 B2=2250 元B3 岗级 中层副职 岗位工资 B3=1250 元B4 岗级 优秀人才、技术骨干 岗位工资 B4=2250 元(3)一般岗位。设 C1、C2、C3、C4 四个岗级C1 岗级 业务主管岗位、科研技术工作方面的重要岗位、生产方面的技师、重要骨干工人岗位 岗位工资 C1=1250 元C2 岗级 重要科学岗位、科研技术工作方面一般岗位、生产方面的主要骨干工人岗位 岗位工资 C2=1250 元C3 岗级 主要基础管理岗位、技术工人岗位 岗位工资 C3=1250 元C4 岗级 一般管理岗位、一般工人岗位 C4=1250 元2、绩效工资: (见绩效工资考核办法)三、统招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待遇1、见习期(实习期)待遇:中技 250 元/月,大专 250 元/月,大学 1250 元/月,硕士 1250 元/月。对外招收大中专学生,家庭住址非本地的(限潍坊市城区)单身,每月给予 250 元生活补贴。2、见习期或实习期满,经考核合格之后,按本单位新确定的工作岗位确定岗级,报经综合管理部审核,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同意,享受确定的岗位工资。四、岗位岗级数量的核定1、非经营单位根据现行公司下达的编制定员及各类职员现行岗位工资岗级(岗位技能工资岗级)对应新的岗位绩效工资的岗级,公司不再重新测评岗级。2、经营单位中层领导,按本实施办法执行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可按资产经营责任书及资本运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