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平安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工业园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件发生,降低所造成的危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分类分级本预案所称突发生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重社会危害,危及工业园区公共平安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一〕事故灾难
包括企业的各类平安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与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二〕自然灾害
包括水旱灾害、地震灾害、气象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
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重影响公众安康和生命平安的事件
〔四〕社会平安事件
包括恐惧袭击事件、经济平安事件等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根据其性质、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I 级〔特别重大〕、II 级〔重大〕、III 级〔较大〕和 IV 级〔一般〕
三、适用围本预案适用于工业园区所属各企业的平安生产事件、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和事故灾害以及影响园区平安稳定的其它突发公共事件;适用于工业园区各部门、各企业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对工业园区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起指导作用
四、工作原则〔一〕以人为本,平安第一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平安和身体安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平安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二〕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
贯彻落实"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针,做好常态下的队伍建立、完善各种规章制度、预案演练等工作
做到平安工作警钟长鸣,营造人人重视个个有责的平安工作气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