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物业委托管理合同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经济合同法》、《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与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得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龙城工业园实行专业化、一体化得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总建筑面积: 物业类型:工业园;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一)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等)得维修、养护与管理; (二)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得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中央空调、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得维修、养护、管理与运行服务;(三)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得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停车场等)得维修、养护与管理; (四)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得清洁卫生、垃圾得收集、清运; (五)车辆行驶及停泊(不包括车辆保管责任); (六)配合与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与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七)社区文化娱乐活动;(八)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九)法规与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得其它事项;(十)甲方要求符合法规与政策规定得其她事项;第三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年。自---日起至----日止。 第四条甲方得权利与义务(一)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二)对乙方得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三)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得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得责任人实行缴催改措施;(四)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得属配套服务设施得维修、养护与管理;(五)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其中包括办公用房、员工宿舍、等其它管理用房),由乙方无偿使用; (六)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得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等),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得管理与经营活动; (八)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得各种纠纷及有关历史遗留问题;(九)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