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地分类以及各类得范围 一类:电子工业、缝纫工业、工艺品制造等(对居住与公共设施等环境基本无干扰与污染得工业) 二类:食品工业、医药制造工业、纺织工业等(对居住与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一定干扰与污染得工业) 三类:采掘工业、冶金工业、大中型机械制造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制革工业、建材工业等(对居住与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严重干扰与污染得工业)建设部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为统一全国城市用地分类,科学地编制、审批、实施城市规划,合理经济地使用土地,保证城市正常进展,特制订本标准
第一章 总则 第 1、0、1 条 为统一全国城市用地分类,科学地编制、审批、实施城市规划,合理经济地使用土地,保证城市正常进展,特制订本标准
第 1、0、2 条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中设市城市得总体规划工作与城市用地统计工作
第 1、0、3 条 编制城市规划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得有关标准与法律规范得要求
第二章 城市用地分类 第 2、0、1 条 城市用地分类采纳大类、中类与小类三个层次得分类体系,共分 10 大类,46 中类,73小类
第 2、0、2 条 城市用地应按土地使用得主要性质进行划分与归类
第 2、0、3 条 使用本分类时,可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得不同要求,采纳本分类得全部或部分类别,但不得增设任何新得类别
第 2、0、4 条 城市用地分类应采纳字母数字混合型代号,大类应采纳英文字母表示,中类与小类应各采纳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城市用地分类代号可用于城市规划得图纸与文件
第 2、0、5 条 城市用地分类与代号必须符合表 2、0、5 得规定:城市用地分类与代号表(一) 类别代号类别名称范 围大类 中类 小类R 居住用地 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与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得成片或零星得用地
R1 R11R12一类居住用地 住宅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市政公用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