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1、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依据:()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处理规定》、建设部()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号《建设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办法》、建设部()号《建设部职工伤亡事故统计问题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项目部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由项目经理审批后实施
3、安全事故发生后,施工现场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排除险情、实行应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蔓延
并立即停工,保护好现场
4、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事故发生 小时内将事故情况用多种方法报公司经理,项目经理部在 小时内将事故报表和事故报告书上报公司
5、发生的安全事故,必须及时上报
不得隐瞒不报、迟报、隐瞒篡改事实、破坏现场
否则将会受到法律制裁
项目部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事故按“四不放过”
项目部无权处理的事故,必须仔细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其它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制定执行
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二)为仔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工伤事故情况
讨论事故发生的规律性,实行有效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伤事故报告1 •发生轻伤事故后,应由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等立即考艮告施工场地负责人(车间主任),并由施工场地负责人(车间主任)在当日下班前报告企业负责人和安全部门
2•发生重伤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亲自或责成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
3•发生死亡事故后(即四级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并保护好现场
企业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及其有关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应在 24小时内报企业主管部委和建设部
发生重大死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