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安全制度1
目的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法律规范安全生产责任制,预防及避开安全事故发生,营造一个安全的生产、工作、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办法
范围:公司之工业、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包含安全管理规划、安全管理责任制、工业安全教育、安全事故处理等事宜,均按本办法处理
定义:安全事件:系指突发性的,足以威胁公司财产安全或员工人身安全的,不可预期的灾害事件(如:火灾及其它自然灾害)或人为行为(如:纵火、投毒、持械行凶等)
1 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工厂最高主管及各部门主管)负责公司工业、消防安全管理的全面统筹工作;4
2 生产副厂长负责公司安全管理的具体规划、组织工作;4
3 生产副厂长负责公司工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拟定、安全管理区域划分、落实查核各部门安全工作的执行状况、追究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单位或人员的责任等事宜;4
4 各职能部门负责执行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5
1 安全管理委员会根据公司安全管理工作需要,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面统筹公司工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委员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一名,委员若干人,利用组织的力量,全面开展安全防范、安全教育、安全稽核工作;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定时召开安全管理专题会议,总结、分析、检论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处理安全事故及责任;公司内部单位或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生产副厂长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视具体情节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总务科应根据实际需要,对公司相关人员(如各部门主管、保安员、宿舍管理员等)进行安全管理教育,各相关单位和人员应该鼎力配合;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公司最高主管或其任命的临时指挥,任何人不得违抗其指令,违者从重从严处罚;5
2 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安全管理是事关公司财产安全、员工人身安全的大事,各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应在职权范围内对相应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当发现安全隐患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