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局恢复审理通知书 供方: 需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农作物种子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农作物 种类 品种名称 种子 类别 产地 生产 年月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 单价(元) 纯度 净度 发芽率 水份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 (一)对上表所列各批次种子,双方应共同扦封样品,分别保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二)其他: 第二条农作物种子的检验、检疫及标签 供方应严格按国家和省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标准、技术法律规范及有关规定进行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执行 gb/t3543《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一)种子质量应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由双方约定标准。 (二)供方必须提供符合有关规定的种子标签、《植物检疫证书》。 (三)需方收货后复检,净度、发芽率、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逾期天视为种子合格。 (四)对种子质量等提出异议要求检验和鉴定的,由双方共同指定检验、鉴定单位,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的,其费用由 (单位)负担。 第三条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第四条包装要求及包装费负担 第五条交(提)货时间、地点 第六条发运方式、运费负担 第七条交付定金数额、时间及货款结算方式和期限 在执行政府指导价时,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的,根据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种子的,遇价格上涨时,根据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根据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种子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根据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根据原价格执行。 第八条本合同变更、解除的条件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进行实地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由双方协商变更合同,签订补充协议。 第九条违约责任 供方应保证所供种子的类别、品种、数量、质量、产地、生产年月符合合同约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需方;需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接收供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种子,并保证按时支付货款;一方违约,应承担另一方实际损失责任。 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