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裁定书

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裁定书_第1页
1/1
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裁定书 全文 (81) 字第 号 申诉方:××县丰收公社富裕大队 代理人:孟××男 50岁 会计 被诉方:××果品公司 代理人:王××男 40岁 业务员 申诉方与被诉方于一九八一年六月十五日签订西瓜合同十万斤,货发到被诉方火车 站后,由于质量和价格问题被诉方拒收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申诉方于一九八一年 八月五日申请仲裁。为避开造成更严重的财产损失,根据被诉方申请,本会特裁定如 下: ××果品公司应于八月八日前将存放在某火车站的十万斤西瓜按质论价先行变卖,保存价款,嗣后处理,特此裁定。 仲裁员: 赵×× ×年×月×日(印章) 书记员: 周××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裁定书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