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冀通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石家庄南绕城高速公路项目路基路面及桥涵构造物工程 NRC-2 标段项目经理部安 全 奖 惩 制 度为了仔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施工安全,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明确各自的责任,做到法律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特制定本奖惩制度。具体如下:一、 处罚条例(一)事故处罚对于违反有关安全规定,或管理不严造成事故的将给予事故发生分部或个人经济处罚。1、施工期间各分部发生重大伤亡或特别重大死亡事故除了按本规定处理外,还需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处理。2、发生死亡事故,罚款分部 5000 元/人次,重复性发生,加倍处罚。(罚款技术员、安全员各 1000 元、分部经理 2000 元)3、发生重伤事故,罚款分部 1000 元/人次,重复性发生,加倍处罚。(罚款技术员、安全员各 500 元、分部经理 1000 元)4、发生轻伤事故,罚款分部 100 元/人次,重复性发生,加倍处罚。5、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机械事故,罚款分部 5000 元/次;重复性发生重大事故,罚款分部 10000 元/次。6、发生一般设备事故,罚款分部 1000 元/次;发生一般火灾事故,罚款分部 1000 元/次。(二)违章处罚对于发现的安全违章,根据情况,分别给予当事人和当事人所在分部批判教育、口头警告、责令整改、会议通报和经济处罚。对违章的处罚标准如下:1、个人着装及防护(1)施工现场穿拖鞋、高跟鞋者,罚款 100 元/人次,并责令退出施工现场。(2)基坑开挖、泥浆池、高空作业等未做防护的,罚款分部 200 元/处,重复性发生,不按时整改的加倍处罚。(重复性发生罚款现场技术员、安全员、分部经理各 100 元)(3)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 100 元/人次,对于所负责现场人员给予警告批判,如重复性发生,加倍处罚。(4)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 100 元/人次,对所负责现场人员给予警告批判,如重复性发生,加倍处罚。(5)高空抛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者,罚款 100 元/人次,对所负责现场人员给予警告批判,如重复性发生,加倍处罚。(6)施工场地应保持干净,未及时清理杂物的罚款分部 100 元/处,对所负责现场人员给予警告批判,如重复性发生,加倍处罚。(重复性发生罚款现场技术员、安全员、分部经理各 100 元)2、 遮栏、护栏、栏杆、盖板(1)工作平台不符合要求,罚款分部 100 元/处,重复性发生,不按时整改的加倍处罚。(重复性发生罚款现场技术员、安全员、分部经理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