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企业领导现场带班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强化企业生产过程管理中的领导责任,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国发〔〕号)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部日常管理
三、术语、定义1、领导:是指企业主要责任人和领导班子内的其他成员
2、现场带班:是指企业值班领导对本班内所有作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现场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3、值班:是指企业领导在节假日期间为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而专门进行的值守和监督的管理行为
四、职责1、企业生技部负责本规定的制订和企业领导值班与现场带班表编排;负责本规定的具体开展情况的监督落实;负责对违反本规定人员的考核
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领导现场带班、值班表的编制;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带班值班工作的安排和监督落实
3、带班领导的主要职责:(1)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2) 检查、纠正作业现场出现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缺陷及作业环境不良的状况;(3 )督促检查现场出现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4)针对本班次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合理的安排布置
(5) 组织处置本班次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和生产安全事故,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的命令
五、管理内容1、值班和现场带班的工作形式2、企业领导现场带班制,是由负责带班的领导,对正常工作时段内本单位全过程所有作业活动进行现场巡查与监督管理
3、企业领导值班,是由负责值班的领导,在节假日(8 时一 17 时),在规定的办公地点进行值守,检查指导、协助解决问题及信息收集和反馈
4、正常情况下领导值班和现场带班时间不应超过 小时
值班或带班结束后应给予相同工时的换休
六、企业领导带班制的具体规定1、企业办公室负责每月 日前编制完成下月的现场带班表(标注带班领导手机号码),经企业负责人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