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开发区分站的主要职责开发区分站的主要是负责开发区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的质量安全监督,其主要职责是:6、掌握本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经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二)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的质量安全;(三)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安全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和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四)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的质量;(五)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六)组织或者参加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七)定期对本地区工程质量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八)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第六条 对工程项目实施质量安全监督,应当依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受理建设单位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二)制订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三)对工程实体质量、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进行抽查、抽测;(四)监督工程竣工验收,重点对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监督;(五)形成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六)建立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档案。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实行下列措施:(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的文件和资料;(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三)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问题时,责令改正。监督工作程序现场踏勘必须具备下述条件:建筑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封闭围挡。在本市主要路段和车站广场设置围挡,其高度不得低于 2.5m,使用的材料应保证围挡稳固、整齐、美观(主要用砌筑材料);在其他路段活住宅小区内的围挡,其高度不得低于 2.0m,使用的材料应保证围挡稳固、整齐、美观(不得使用石棉瓦);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必须要使用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彩色喷塑压型钢板。场地出入口大门应庄重美观,门框净尺寸不得小于 4.0X4.2m,门扇高度不低于 2.0m,且应做成密闭不透式。门头应标示施工企业和工程名称。大门外至市政道路、大门以内 10m 范围以内,须用 180mm 厚 C30 混凝土硬化。主要道路必须用 200mm 厚泥结碎石(灰:土:石子=10:60:30)或 150mm 厚 C20 混凝土硬化,路宽≥5.0m 两侧设道牙。小区内各标段的大门外及以内 10m 根据主要道路要求进行硬化。现场场地和道路要平坦、通畅,周边设排水沟,不允许有积水。办公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