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南城区观堰湖路(白云大道-清水源路)道路排水工程旁站监理方案总监理工程师编制人:勿刊武汉市政工程设计讨论院有限责任公司荆门市南城区观堰湖路(白云大道-清水源路)道路排水工程2025 年 11 月旁站工作制度第一节前言1
1、 《建设工程监理法律规范》第条的规定:“进行旁站监理的部 位主要 是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要部位”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监理工程师应当根据工程监理 法律规范的要求,实行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筑工程实施监理
2、为了加强对工程的重要部位、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进行严格有 效的监 控,确保工程质量,同时为使监理人员在实际操作时有章可循,项目监理部制定《旁站监理方案》,以法律规范旁站人员的操作过程,以及旁站过程中产生的定量记录,使旁站监理工作程序化、法律规范化、文件化
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是旁站监理的责任主体,必须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 对旁站工作实施统一安排
而监理员是根据监理工程师的安排,在监理工程师指导 下进行旁站监理工作,是旁站监理的直接责任主体,必须对旁站监理的工作质量以 及这一部分工程的实体质量承担直接的监督责任
4 、本监理旁站方案适用于荆门市南城区观堰湖路(白云大道-清 水源路) 道路排水工程项目监理部的旁站监理
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 现场监理人员结合现 场实际,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反馈项目监理部
5、本监理旁站方案未包含的隐蔽工程及试验检测工作,将实行巡视、见 证、平行检验等多种形式,加强过程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对于十分重要的关键部 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必要时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亲自跟班旁站的方式来保证质量,加强对旁站工作的检查监督,严肃旁站纪律
第二节本工程旁站方案编制依据(1 )荆门南城区观堰湖路(白云大道-清水源路)道路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