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电作业安全措施方案 带电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带电作业 1
本章的规定适用于在海拔 00m 及以下沟通-00kV、直流 500800kV(250kV 为海拔2000m 以下值)的高压架空电力线路、变电站(发电厂)电气设备上采纳等电位、中间电位和地电位方式进行的带电作业
以及低压带电作业
在海拔 00m 以上(250kV 为海拔 2000m)以上带电作业时
应根据作业区不同海拔高度修正各类空气与固体绝缘的安全距离和长度、绝缘子片数等并编制带电作业现场安全规程经本单位分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2 带电作业应在良好天气下进行
如遇雷电(听见雷声、看见闪电)、雪、雹、雨、雾等不准进行带电作业
风力大于 5 级时或湿度大于 80%时一般不宜进行带电作业
在特别情况下必须在恶劣天气进行带电抢修时应组织有关人员充分讨论并编制必要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分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3 对于比较复杂、难度较大的带电作业新项目和研制的新工具应进行科学试验确认安全可靠编出操作工艺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经本单位分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和使用
4 参加带电作业的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资格、单位书面批准后
方能参加相应的作业
带电作业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由具有带电作业资格、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5 带电作业应设专责监护人
监护人不准直接操作
监护的范围不准超过一个作业点
复杂或高杆塔作业必要时应增设(塔上)监护人
6 带电作业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时应组织有经验的人员到现场勘察根据勘察结果作出能否进行带电作业的推断
并确定作业方法和所需工具以及应实行的措施
2 带电作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用重合闸或直流再启动保护并不准强送电
中性点有效接地的系统中有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