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为了加强我矿安全工作管理,推动我矿安全工作稳定进展,全矿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一、矿长、副矿长、矿总工、机电工程师安全风险抵押金各为 万元
(1)出现轻伤事故,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各 元;(2)出现重伤事故(或骨折以上的事故),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各 元;(3)出现重伤以上的事故,扣除全部安全风险抵押金
二、调度主任安全风险抵押金 元;调度副主任安全风险抵押金 元
(1)出现轻伤事故,扣除(当班)安全风险抵押金 元;(2)出现重伤事故(或骨折事故),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各元;(3)出现重伤以上的事故,扣除全部安全风险抵押金
三、安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各 元
(1)出现轻伤事故,扣除(当班)安全风险抵押金元;(2)出现重伤事故(或骨折事故),扣除(当班)安全风险抵押金元;(3)出现重伤以上的事故,扣除全部安全风险抵押金
四、瓦检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各 元
(1)出现轻伤事故,扣除(当班)安全风险抵押金元;(2)出现重伤事故(或骨折事故),扣除(当班)安全风险抵押金元;(3)出现重伤以上的事故,扣除全部安全风险抵押金
五、跟班队长安全风险抵押金各 元
(1)出现轻伤事故,扣除(当班)安全风险抵押金元;(2)出现重伤事故(或骨折事故),扣除(当班)安全风险抵押金元;(3)出现重伤以上的事故,扣除全部安全风险抵押金
六、工会主席安全风险抵押金 元
(1)出现轻伤事故,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 元;(2)出现重伤事故(或骨折事故),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 元;(3)出现重伤以上的事故,扣除全部安全风险抵押金
年度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二)(一)、编制员工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公布的劳动保护立法和各项员工健康安全技术标准为依据,根据公司年度生产的任务,针对员工健康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未能及时解决的问题以及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等所应实行的措施,做到不断改善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