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传染病管理制度为了强化幼儿园的病病预防工作,确保在园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海滨县幼儿园章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特修订本制度。1.设立隔离室或观察床,隔离室用品要专用。2.儿童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应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级彻底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方可回园。3.对患儿要专人护理,认真观察,按时服药和喂饭。4. 对患者所在班级与传染患者接触过的幼儿进行检疫、隔离、观察,检疫期间不收新生,在园儿童不混班、不串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5.幼儿离园(离本市)一个月以上返回时,应向家长询问有无传染病接触史,并要经过医务人员重新检查,如接触传染病的要观察两周,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待检疫期满后方可回班。6.工作人员家中及幼儿家中发现传染病时应报告园领导,实行必要措施。幼儿园传染病管理制度(二)为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法律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我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一、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的设置:保健老师为我园责任疫情报告人,幼儿园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二、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1、在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2、定期对全园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3、负责指导全园学生的晨检工作。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1、在同一班级,天内有 3 例或者连续 天内有多个学生(5 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 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2、当园里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 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4、幼儿园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 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四、报告方式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中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五、幼儿园疫情监测报告幼儿园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