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责任追究与奖惩制度一、总则1、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为加强我矿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责任感,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保证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我矿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仔细学习应急救援管理制度,提高灾害事故预防能力,确保安全生产
3、本制度适用于与我矿形成劳动关系的所有员工
二奖励1、对于有下列表现行为之一的员工给予奖励:(1) 仔细贯彻学习集团公司关于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规定和我矿应急救援管理规定,表现积极的职工
(2)在消除事故隐患或者事故抢险中有功的人员
(3)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 )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
2、对员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记功、记大功、晋级、授予安全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物质奖励或奖金,奖励标准元一 元
3、对员工的奖励,发给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由工会部门向安全培训部门提出建议,或者由单位及部门报送材料,安全培训部审核并提出奖励意见,由公司领导决定,并记入本人档案
三、处罚1、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1)严重违反我矿应急救援管理规定的
(2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3)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4)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及对事故调查隐瞒实情或串通提供伪证,情节严重的
(5) 对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者进行打击报复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员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对员工的经济处罚分为:一次性罚款、赔偿经济损失
3、对员工的一般违章行为给予一次性罚款处理和记分,罚款额为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