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合规性评价报告合规性评价报告 xx 建设集团 xx 项目部 8 月 30 日合规性评价报告一、评价目的建立、实施、保持合规性控制评价过程, 对适用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遵循情况进行定期评价,以保证遵守有关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二、评价依据1.公司识别收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适用性条款,包括(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39 号)2.公司、分公司及项目部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测结果。三、评价范围所属施工项目部。四、评价人员 xxxxxxxx五、评价时间 20xx 年 x 月 xx 日六、 所属项目部现场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合规性评价1.评价过程及方法首先,针对所识别的环境因素(其中 19 项重要环境因素)和项危险源(其中涉及房屋建筑工程的重大危险源 16 项),并针对所确定的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确定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适用条款。由公司组织,以项目部为单位进行合规性评价,针对已识别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特别是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及其控制与监测结果,对比适用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的相关条款进行评价,并结合审核结果、相关方投诉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件(事故)及其处理等信息进行综合评价,得出评价结论并形成评价报告。2.评价综述1)环境方面: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森林法、水土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方面的合规情况:全部项目的施工许可、土地征用等手续均由建设方办理,且均在手续完成并合法的前提下开工;对于施工过程需要临时破坏生态环境的,均与建设方签订协议,并在施工结束后实行恢复原貌、种植植被等措施;在施工前,每个项目均结合项目特点、所处环境等因素,对所确定的噪声、粉尘、污水及建筑垃圾等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