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逐步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素养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地遵守国家发布的各项安全法律、法规、有关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必须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学习培训工作,使各级领导和广阔员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掌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技术知识,牢固树立安全每的思想,严格根据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开展生产活动,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特制订本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于即日起施行。一、本企业全员培训的对象、时间和内容1. 本企业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业性的安全培训。① 总经理(法人代表)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除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外每年接受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一次,时间不得少于 学时。② 公司安全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外,每年接受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一次,时间不得少于 学时。③ 公司其它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每年接受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学时。④ 公司的特别工种在取得相应的上岗操作证及接受上级安监、劳动部门的规定年审培训外,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 学时。⑤ 公司其它职工每年接受的安全培训不少于 学时。⑥ 公司的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培训,不少于学时。⑦ 对于分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职工必须相应的参加安全教育与培训,一般参加本公司项目施工达 个月以上时必须接受专业性的教育培训。⑧ 严格执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及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新承包的工程先培训后开工制度,实行常常性的培训教育制度。具体培训内容:① 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仔细学习国家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法律规范、标准、条例、制度及省市建设安监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规定。② 安全知识教育:从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施工工艺、主要施工方法、危险区、危险源的识别、各类不安全因素、劳动卫生、职业病的防治等有关安全生产的基本防护知识方面开展。③ 安全技能的教育:结合各种专业特点,实施安全操作法律规范、操作的技能培训,促使广阔员工熟悉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各种安全操作技能。④ 安全生产的法制教育:仔细学习”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事故教育,在事故条例分析中吸取教训,明确安全事故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