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责任扣分通知书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责任扣分通知书(项目负责人)编号:工程名称:所属企业名称:被扣分人: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编号: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你在施工过程中违反下列“”选条文,总共被扣分
以上存在问题须在日内整改完毕并反馈
如对扣分有异议,须在被扣分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提出书面申诉
被扣分人签名:执行扣分人签名:执行扣分人证号:签发单位: (公章)年月日分值条文代码条文内容选 5_5-1 所管理的工程项目在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检查中被发出执法建议书或停工整改通知书的_5-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按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和未按规定组织验收的_5-3 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监站发出的整改通知未落实整改的_5-4 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未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_5-5 施工起重机械未按规定办理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装验收、使用登记的_5-6 安全管理资料弄虚作假,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严重不符的_5-7 施工现场使用不合格的施工机具、安全网的 3_3-1 作业期间,无正当理由不在施工现场的_3-2 未按规定落实对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的_3-3 未按规定使用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的_3-4 未落实本企业制定的安全检查制度的_3-5 未落实监理企业作出的安全整改要求的_3-6 施工现场未按规定悬挂标牌和安全警示标志的_3-7 未落实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的_3-8 办公、生活区的选址未符合安全性要求的_3-9 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_3-10 工程施工作业期间,施工场地无专职安全员在岗的_3-11 未对现场专职安全员明确岗位职责的_3-12 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未落实“三定”(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整改要求的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