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查收一致标准》GB503——2013 强迫性条则及说明3
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以下要求进行查收: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切合本标准和有关专业查收法律规范的规定・2
建筑工程施工应切合工程勘探、设计文件的要求 ・3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查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工程质量的查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长进行・5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查收,并应形成查收文件
波及构造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资料,应按规定进行目睹取样检测7
查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查收
对波及构造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肩负目睹取样骸有关构造安全检测的单位应拥有相应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查收人员经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4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查收合格应切合以下规定:1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查收合格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好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好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切合有关专业质量查收法律规范的规定
观感质量查收应切合要求
7 经过返修或加固办理仍不可以知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禁止查收
3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查收报告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查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 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查收・6
7 单位工程质量查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准时间内将工程完工查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存案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以下要求进行查收:1 工程质量查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长进行
2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查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相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