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为了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职工的安全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1) 新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项目部、班组),并必须经考试合格、登记人卡方可参加施工。(2)工人变换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并记录入卡方可参加施工。(3) 三级教育的时间为公司级不少于 小时,项目部不小于 小时,班组级不少于 小时。(4)特别工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5) 定期轮训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至少一至二次,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技术素养,提高政策业务水平。(6) 安全教育的内容是: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从加强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劳动纪律两个方面进行的安全知识教育主要从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施工工艺方法、危险区、危险部位及各类不安全因素和有关安全生产防护和基本知识入手;安全技能教育,是结合各种专业特点,实施安全操作、法律规范操作的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掌本工种安全操作技术,事故教育可以使其从事故培训中吸取有益的东西,可预防类以事故的发生;法制教育可以激发人们自觉地遵幻守法,杜绝各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这类教育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实施。在开展教育活动中,必须结构先进的典型事例进行正面教育,以利取长补短,保障安全生产。安全教育要求体现"六性”,即安全性、全面性、针对性以及成效性、进展性、常常性。(7)要开展好主管部门及本公司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如"百日安全生产法”,"安全月""安全周等竞赛活动,使安全生产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同时还可以根据施工生产的特点实施好,”五抓”的安全教育,即工程突击赶任务时,工程接近收尾时,施工条件好时,季节气候变化时,节假日蝗时这五个环节必须抓紧教育。(8)教育培训形式。安全教育、培训可以根据各自的特点,实行多种形式进行,如设培训班,上安全课,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智力竞赛、图片展、书画剪贴、电视片、黑板报、墙报、简报、通报广播等等使教育培训形象生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二)(一)、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公布的劳动保护立法和各项安全技术标准为依据,根据公司年度施工生产的任务,各项工程施工的特点确定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针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未能及时解决的问题以及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等所应实行的措施,做到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二)、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范围包括:1.起重机械上的各种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