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配电箱、开关箱用电检查评分施工现场的配电箱是电源与用电设备之间的中枢环节,而开关箱是配电系统的末端,是用电设备的直接控制装置,它们的设置和运用直接影响着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1.关于“三级配电两级保护”(1)《临电法律规范要求,配电箱应做分级设置,即在总配电箱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以下就是用电设备,形成三级配电,这样配电层次清楚,即便于管理又便于查找故障。同时要求,照明配电与动力配电最好分别设置,自成独立系统,不致因动力停电影响照明。(2)“两级保护”主要指采纳漏电保护措施,除在末级开关箱内加装漏电保护器外,还要在上一级分配电箱或总配电箱中再加装一级漏电保护器,总体上形成两级保护。2.关于加装漏电保护器《临电法律规范》规定:“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施工现场虽然改 TN-C 为 TN-S 后,提高了供电安全,但由于仍然存在着保护灵敏度有限问题,对于大容量设备的碰壳故障不能快速切断保险,对于较小电流的漏电故障又不能切断保险,而这种漏电电流对作业人员仍然有触电的危险,所以还必须加装漏电保护器进行保护。在加装漏电保护器时,不得拆除原有的保护接零(接地)措施。3.关于漏电保护器的主要参数(1)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当漏电电流达到此值时,保护器动作。(2)额定漏电动作时间,指从达到漏电动作电流时起,到电路切断为止的时间。(3)额定漏电不动作电流。漏电电流在此值和此值以下时,保护器不应动作,其值为漏电动作电流的 1/2。(4)额定电压及额定电流,与被保护线路和负载相适应。4.参数的选择与匹配(1)两级漏电保护器应匹配。《临电法律规范》规定:“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合理配合,使之具备分级分段保护功能。”“两级保护”是指将电网的干线与分支线路作为第一级,线路末端作为第二级。第一级漏电保护区域较大,停电后影响也大,漏电保护器灵敏度不要求太高,其漏电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应大于后面的第二级保护。这一组保护主要提供间接保护和防止漏电火灾。假如选用参数过小,就会导致误动作影响正常生产。漏电保护器的漏电不动作电流应大于供电线路和用电设备的总泄露电流值 2 倍以上,在电路末端安装漏电动作电流小于 30mA 的高速动作型漏电保护器,这样形成分级分段保护,使每台用电设备均有两级保护措施。分级保护时,各级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