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监理劳动合同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二条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 ______________ 上岗证证件号码: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本合同实行下列第种期限形式: (一)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即行终止
(二)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甲方招用乙方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的职业资格等级证或上岗证号码为
第五条 甲方根据国家、北京市和行业劳动定额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安排乙方的工作任务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约定标准
第六条 乙方工资标准为: (一)实行按日计算工资的: 1、工资标准为元/日; 2、工资计算方式为元/日×出勤工日; 3、出勤工日根据乙方每天的出勤签字计算; (四)甲方以法定货币或实行银行转帐方式支付乙方工资
第七条 甲方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
乙方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
乙方对危及生命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拒绝,并提出检举和控告
第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九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第十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到项目所在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