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劳务管理规章制度新乡平原示范区凤湖人家建设项目劳务管理实施细则为加强现场施工管理,保证施工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使现场管理工作条理化、法律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以下现场管理实施办法:项目例会制度为了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统筹协调本项目的全面工作,快速通报工作指令,确保本项目各项工程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一、会议时间地点。每周五晚上七点在项目部办公室召开(另外每个月的二十五日开一个全场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的安全生产会)。二、参加人:所属劳务公司(土建水电防水桩基等)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木工长、钢筋工长、砼工长、水电工长(全体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等。三、资格。参加会议的项目负责人要有劳务公司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正式委托书。委托书中要明确声明受委托的会议参加人,在会议中的发言、承诺、签字都代表公司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四、会议内容:a)本周工程进展情况汇报,是否在项目部批准的总计划、月控制计划之内,要有结论。b)下周工程安排汇报。c)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的提出。由施工质量问题的汇报及整改措施。e)安全文明施工等其他问题及整改措施。与会人员要提前做好会议准备,本周工作完成情况和下周工作安排要用书面形式提交项目部。劳务公司的现场负责人、项目部依次发言,最后项目经理进行总结、部署,对劳务公司提出问题给予答复和解决并根据情况做出奖励或惩处。f)现场会和专题会议制度1、施工过程中,项目工长在巡视检查时,发现施工方施工存在普遍性问题或比较严重质量安全隐患将产生恶劣影响、后果时,有权监督或 召开现场会,提出问题,制定对策,做出处置意见。2、项目部根据工程施工的状况,召开专题会议,有针对性对施工 设计、施工方案、专业技术、施工措施等进行研讨,对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的要求、安排、部署、总结等。五、会议1、会议原则上由劳务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为参加会议第一顺序人,如有特别情况不能出席,提前两个小时向项目经理请假,并安排第二顺序人参加。第一顺序人要向第二顺序人进行会议准备内容的交底,第二顺序人也能对工程现场情况有较详尽的了解,否则假如第二顺序人在会议上不能就工程进展如实汇报并反映问题,视为缺席一次并按缺席处罚。2、劳务公司参加会议的受委托人发生变更,必须由劳务公司再次进行正式的委任。3、项目部第一召集人为项目经理,第二召集人为项目工长。4、参加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