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法律规范 SL204-9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法律规范Technical regulation on water and soil conservationplan of development and construction projectsSL204—98主编单位: 水利部水土保持司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实施日期: 1998 年 5 月 1 日1998-02-05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关于批准发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法律规范》SL204-98 的通知水科技[1998]47 号根据 1995 年水利水电技术标准的制定、 修订计划, 由部水土保持司主持、 主编制定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法律规范》, 经审查批准为水利行业标准, 现予发布。标准名称和编号为: 强制性标准: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法律规范》 SL204—98。本标准自 1998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各单位应注意总结经验, 如有问题请函告水土保持司, 并由其负责解释。标准文本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发行。1998 年 2 月 5 日前 言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法律规范》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水利部第 5 号令《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本法律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部分 总则。简述编制本法律规范的目的和意义, 适用范围, 水土保持方案分阶段的要求,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及责任范围, 水土保持方案应达到的目标等。第二部分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要求。主要有水土保持方案各设计阶段的要求,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及其基本情况调查、 水土流失预测、 防治方案的制定、 投资概(估)算和效益分析等。第三部分 水土流失防治工程。对防治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的拦渣工程、 护坡工程、 土地整治工程、 防洪工程、 防风固沙工程、 泥石流防治工程、 绿化工程等 7 个方面的措施, 分别提出技术要求。本法律规范的解释单位: 水利部水土保持司 本法律规范的主编单位: 水利部水土保持司 本法律规范的参编单位: 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上中游管理局 黄河上中游管理局规划设计院 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水土保持讨论所 本法律规范主要起草人: 焦居仁刘震刘万铨曾大林蔡建勤王欣成 姜德文汪有科严国民付永杰 1 总 则1.0.1 水土保持方案是开发建设项目总体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设计和实施水土保持措施的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