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合同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与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大方镇西大街粮管所宿舍 2、 居室规格: 室 厅 厨 卫,建筑面积 平方米
3、 委托方式:包公包料 / 包工不包料
4、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元整 ( ¥ )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得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得相关规定执行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别施工项目或特别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得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得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根据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
若甲方所提供其她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得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她用
乙方如挪作她用,应按挪用材料得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得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得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乙方负责采购供应得材料、设备,应该就是符合设计要求得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
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
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 万元定金,剩余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就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
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工程工期 1、 假如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得 1 %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