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外科手术分级授权管理规定一、本规定适用于各级手术医师。二、科室成立手术授权管理小组(以下简称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医师的手术权限管理,管理小组由科主任及高年资主治医师医师以上职称人员组成,科主任任组长,为本科室手术权限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三、管理小组定期对本科室的手术医师进行手术权限评估工作,结合每位手术医师的实际工作水平与能力明确其具体的手术权限。四、管理小组讨论确定医师的手术权限后,填写《手术权限申请表》,经科主任签名确认后报送医务部,医务部将申报情况上报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申请医师方获得相应的手术权限。审批材料一式两份,一份由科主任保存,另一份由医务部备案。五、手术医师权限的动态管理.1、根据手术医师级别变动及实际工作能力的提高,科室管理小组将适时组织手术权限的再评估工作,并在履行申请审批程序后,扩大申请医师相应的手术权限.2、经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确定因为一年内手术医师存在医疗过失行为而导致非计划再次手术达到 2 例者,科室将降低其手术权限一级或限制其部分手术权限 3 至 6 个月。3、手术医师不得超权限实施手术,否则给予通报批判或降低、暂停手术权限 3 个月至 1 年等处罚。4、发生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的手术医师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六、手术医师手术权限的再授权机制.1、被降低、限制手术权限或暂停执业的手术医师,医院将责成本科室的管理小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时间为 3 个月至 1 年不等。2、考察期满后,管理小组对被考察医师再次进行手术权限评估。3、根据评估结果,如管理小组认定被考察医师可以再申请或恢复相应手术权限,需填写《手术权限再授权申请表》,并经申请医师、科主任签名确认后报送医务部。4、医务部对再授权申请进行审核,并提请医疗管理委员会讨论同意后方可对该医师的手术权限进行再授权。手术准入及有创操作管理制度根据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必须建立医疗技术准入制度,为了确保患者医疗安全和手术质量及手术效果,特制定本规定。组织管理第一条 成立手术准入管理小组,由院长、业务副院长及有关职能科室,临床科主任组成,其职责如下:1、负责审查、界定手术类别与学科归属2、制定、修订相应手术准入制度及手术评价标准3、按准入制度及评价标准监督检查第二条医院成立手术准入专家组,由各科主任组成。其职责如下:1、负责外科手术、麻醉人员的技术考核2、负责外科手术、麻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