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管运营协议 托管运营协议 甲方(托管方): 乙方(管理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依据交通管理及车辆运营相关规定,就营运车辆托管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车辆状况 1、甲方因工作需要,将 xx 出租车公司雪铁龙爱丽舍型号车辆运营权托管给乙方,本车特点:车身颜色为红色,车辆发动机号为 ,厂牌号为 ,车架号为
2、该车辆车牌号为 88296,行驶证号为
3、甲方为乙方提供了 2025 年新上出租车,附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税讫、保险等合法凭证
二、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乙方必须保证自身和车辆安全第一,遵章守法,文明营运,履行车行各项义务,承担责任,不得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为了提高警惕,加强行车安全,划清责任负担,甲乙双方特签订此协议
2、乙方向甲方每晚缴纳(¥80 元)运营托管费,因甲方原因,需要乙方代收白班()租金如下:正班(¥230 元),副班(¥70 元),星期六、星期日、节假日(¥170 元)
交款时间及金额如下:每天晚上 10 点之前,正班(¥230 元+¥80 元),副班(¥70 元+¥80 元),星期六、星期日、节假日(¥170 元+¥80 元)
3、乙方托管运营中操作不当或粗心大意,造成轮胎破损、瓦圈破裂等车上配件损坏或丢失,由当班司机承担(交接班时必须检查车辆是否完好,如有不妥,应及时说明)
4、因乙方出车时发生交通事故,修车款保险公司不理赔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5、因乙方出车发生特大交通事故或因违章车辆被扣留,致使车辆停运造成的经济损失,按每天 150 元赔偿给甲方
6、乙方出车时不遵守交通规则,造成的违章处罚或扣留,由乙方承担
乙方承担由管理部门的处罚责任后,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
7、乙方出车过程中,如有长途,需及时通知甲方,得到同意后方可出车,但必须做好出城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