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书报案人:湖南商康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5公司地址:长沙市时代阳光大道2 16 号;犯罪嫌疑人:彭卓,男,汉族,19 829 年 9 月 1 2日出生;身份证号:4320 4 39原系湖南商康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业务员,现住湖南省长沙县跳马乡新田村北冲组26 6 号,联系电话:事实与理由一、犯罪嫌疑人彭卓涉案事实与行为:犯罪嫌疑人彭卓系湖南商康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康)得业务员、经公司授权委托,自2 0 11年 6 月2日入职以来一直负责长沙地区公司药品销售与代为公司接收客户货款,但犯罪嫌疑人彭卓在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公司财务制度与自身岗位职责,涉嫌以下犯罪事实与行为:20 1 2 年 03 月0 9 日商康应犯罪嫌疑人彭卓得要求,将价值8 75。6 2 元得货物通过公司物流渠道发往客户岳麓区济仁堂大药房。经公司与客户核实:该货款客户于 2012 年0 3 月1 5 日前已经支付给犯罪嫌疑人彭卓、然而,犯罪嫌疑人彭卓一直将该笔货款侵占、挪用,未上缴公司;2012 年 03 月 28 日商康应犯罪嫌疑人彭卓得要求,将价值 26 8 9、0 9 元得货物通过公司物流渠道发往客户岳麓同心康大药号。经公司与客户核实:该货款客户于 2012 年0 3 月3 0 日前已经支付给犯罪嫌疑人彭卓。然而,犯罪嫌疑人彭卓一直将该笔货款侵占、挪用,未上缴公司;20 1 1 年1 1 月2 2 日商康应犯罪嫌疑人彭卓得要求,将价值2 7577、6 元得货物通过公司物流渠道发往岳麓货运站,由犯罪嫌疑人彭卓先行提走,转发给客户长沙市岳麓区中南药号。经公司与客户核实:客户从未从商康进货。该笔交易系犯罪嫌疑人彭卓采纳虚拟客户、欺诈公司得手段以达到侵占、挪用公司财物得目得得行为;20 1 2年 03 月 09 日商康应犯罪嫌疑人彭卓得要求,将价值8 75。62 元得货物通过公司物流渠道发往货运站,由犯罪嫌疑人_________先行提走,转发给客户岳麓区济仁堂大药号。经公司与客户核实:客户彭卓_从商康进货________元,该货款客户于_____年__月__日已经支付给犯罪嫌疑人_________。然而,犯罪嫌疑人_________一直将该笔货款侵占、挪用,未上缴公司;二、本案中所涉及得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与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与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与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她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