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应急救援预案(一)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我街道办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提高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影响,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维护社会稳定。(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三)工作原则根据“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快速反应”的原则,强化抢救意识和大局观念,服从指挥,各尽其责,保证处置工作高效、快速、有序进行。(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在本街道办内发生事故,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产生重大社会影响,需要办属各单位和县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道路交通事故:1 . 一次死亡 3 人以上或伤亡 10 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2.运载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严重后果的;3 .境内路段因暴雨、塌方等恶劣天气和地质灾害及其他灾害连续引发交通事故的;4.其他可能引发严重后果急需联合救援的道路交通事故。二、应急组织体系(一)应急指挥部成立街道办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街道办应急指挥部)。总指挥长由街道办主任担任,副总指挥长由分管领导政法委书记担任,成员由街道办党政办、安监站、派出所、国土(分局)所、计卫中心、社保中心、财政分局、农林牧管理中心、司法所、水利站、民政办(社会事务办)、供所部门等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统一指挥、协调本街道办内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救援,及时掌握事故动态并按规定上报,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统一部署事件的信息发布、新闻报道以及其他重要事项。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街道办派出所,履行日常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在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中发挥运转枢纽作用。(二)街道办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1 .派出所:负责接警、现场处置、现场警戒勘查、组织救援、疏导交通、疏散群众、调查取证、控制交通肇事者、实施交通管制、事故原因调查和认定、损害赔偿调解、事故责任倒查和向上级报告情况等。2.安监站:负责配合县安监、公安等部门对事故处置和协调,并参加事故善后工作。3 .农林牧管理中心、水利站: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4 .街道办计卫中心: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抢救定点医院,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