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录用管理制度企业招聘录用管理制度第一条目标为使人员招聘工作法律规范化和有序化,提升工作效率,节约开支,降低招聘成本,确保人员质量,特制订本工作法律规范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适用于企业各部门
第三条 招聘准则企业选聘员工或设定员工薪酬,不会因员工民族、种族、年纪、性别、婚姻情况以及宗教信仰不一样而给予不一样待遇
企业录用标准是:以德为先,择优选聘,量才分配
第四条 招聘工作法律规范1、由行政部负责全企业招聘工作管理、组织、协调及服务工作,充当内部人力需求与外部人力供给桥梁
2、各部门需要补充人员时,须填写《招聘需求申请表》,经部门责任人及总经理同意,报行政部,由行政部依照核准人员增补计划为各部门招聘人员
3、行政部在实施招聘工作时,应先检验是否有《岗位说明书》,如有,则应审查是否需要修订,如没有则进行工作分析,编制岗位说明书
4、企业内部员工和外部关于人士有意推举人才时,可向行政部推举,经行政部审核个人材料后,作为供给信息向内部关于部门推举
各部门也可为本部门物色适宜人员,但应由行政部统一办理招聘录用手续
5、对应聘人员进行仔细筛选和严格测试:(1)行政部将搜集到应聘者资料与招聘岗位任职要求进行比较,初步筛选出基本合格者,安排面试
(2)人事安排面试者填写《应聘人员信息记录表》,行政部会同用人部门确定面试考官,制订面试提要,充分做好面试前准备,再安排应聘者进行面试
(3)为了对应聘人员知识水平、工作技能、个性及职业进展等有比较全方面、深化了解,必要时可由行政部和用人部门主持进行书面或其余测试
(4)初试结束后行政部进行情况总结,并将复试人员资料及初试情况汇报至总经理处,与总经理汇报后详细安排复试
6、总经理做出试用决定后,应将相关人员资料送还至行政部立案,由行政部向试用人员发出试用通知
7、试用人员向行政部报到,行政部须依照本制度第五条要求办理员工入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