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队队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掘进队队长是本连队的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连队在巷道掘进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掘进队队长必须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依法经过专业知识培训,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掘进队队长必须合理的组织施工,保证安全。 (一)、岗位职责第 1 条 保证在巷道掘进过程当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法律规范。第 2 条 协调好各掘进队(班、组)的工作,严格根据“掘进工作面作业章程”、安全措施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第 3 条 根据煤矿制定的各项工作标准、质量标准,组织掘进工作面的施工。第 4 条 组织并落实好班前会,及时安排有关工作,传达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通知、会议要求。第 5 条 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会议,及时讨论、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第 6 条 合理调配各工种操作人员,合理组织施工。第 7 条 根据相关规定为操作人员配齐工具、安全用品等。第 8 条 安排掘进班组施工以前,必须为其备齐支护材料、临时支护材料等。第 9 条 负责组织制定掘进工作面各操作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考核。第 10 条 及时组织安全质量检查,排查和处理现场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第 11 条 参加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并对掘进施工现场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第 12 条 负责“掘进工作面作业章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第 13 条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开展区队安全教育,组织并落实好班组安全教育。第 14 条 组织并落实好本队的新工人签订师徒合同,并监督具体实施。第 15 条 负责本队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管理。第 16 条 组织进行事故分析、“三违”分析,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按章作业的意识。第 17 条 要如实、及时汇报安全事故,协助、积极主动的配合事故的调查与处理,落实事故防范措施。第 18 条 组织落实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第 19 条 每班至少组织 1 次本工区隐患排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并组织治理。第 20 条 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第 21 条 必须尽职尽责,法律规范操作行为,杜绝“三违”现象。 (二)、责任追究第 22 条 有下述行为之一的,将给予掘进队队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将依据法律法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违规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