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触网 V 型天窗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暂行规定总则第一条:复线电气化区段上下行接触网分别停电,即一线带电行车,另一线停电检测、修理的天窗方式称为 V 型天窗
利用 V 型天窗进行的接触网作业称为 V 型天窗接触网作业
第二条:为利用 V 型天窗进行供电设备检测、修理,保证检测、修理人员的人身安全,确保接触网设备安全稳定运转,特制定本项规定
第三条:本项规定适用于在复线电气化区段进行的 V 型天窗接触网作业
第四条:复线电气化区段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员工学习本项规定,并根据段管设备的具体的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纳入《站(段)细》,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或核备后组织贯彻执行
第一章 一般规定第五条:V 型天窗作业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领导人(监护人)、作业人员其安全等级不得低于下列规定:1.工作票签发人、工作领导人(监护人)、坐台要令人安全等级不低于 4 级;2.网上作业人员、行车防护人员安全等级不低于 3 级;3.地面工作人员,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
第六条:复线电气化区段凡具备 V 型天窗进行的作业条件的,应该积极开展 V 型天窗作业
第七条:V 型天窗作业应具备的条件:1、区间上、下行接触网带电体间,空气距离大于 2 米;2、上、下行接触网带电设备距下、上行通过的电力机车受电弓瞬间距离大于 2 米;3、距上、下行或由不同馈线供电的设备间的分段绝缘器近端距离大于 1 米;4、所有上、下行间的横向分段绝缘子串,泄漏距离应达到1600mm;5、上、下行线间分段绝缘器的空气间隙,应达到 300mm,其主绝缘的泄漏距离必须在 1200mm 以上,污秽严重区段要达到 1500mm以上
第八条:有下述情况之一者禁止进行接触网 V 型天窗作业:1、不符合第七条规定者;2、有可能影响非停电线路设备状态的作业(如调整软横跨、交叉渡线处的线岔及改变其它穿越上下行线路的线索位置等);3、不同供电臂同杆架设区段的供电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