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炮安全措施①、必须由放炮员亲自领取炸药﹑电雷管,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别装在耐 压和抗撞冲、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严禁装在同容器内,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袋内,领到爆炸材料后,应当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途中逗留。②、严禁将起爆药炸药装在同一吊桶内上下井,应该分开装运。8、 爆破作业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9、 装配起爆药卷:①、装配起爆药卷必须在地面专用房间内进行,专用房间距井筒、厂房、建筑物和主要路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距离井筒不得小于 50m,其附近不得有电气设备及导电休。②、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③、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应该先用竹、木棍在药卷顶部扎眼,再将电雷管全部插入药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或捆在药卷上。④、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扭接成短路,各圈炮眼使用的起爆药卷做出标记。⑤、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出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具脚线扭结成短路。10、装药工作①、 进入工作面,先进行搞帮问顶工作,把顶、帮浮矸石找尽,装药连线时应派专人负责看好顶帮围岩变化情况,若有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作业进行处理。②、 严格根据爆破图表进行打眼装药放炮工作。③、 井下工作面严禁边打眼边装药,必须待打完眼钻具升井后,切断井下一切电源,用吊桶分开分次下放雷管、起爆药卷及炸药到工作面,用矿灯进行装药连接工作。④、 井底工作面运送爆炸材料和在井筒内装药时,除负责装药爆破的人员、信号工、看盘工和水泵司机外,其他人员必须撤到地面。⑤、 装药前,必须用吹眼器将所有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吹出,再用木质炮棍将其爆药卷及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⑥、 严禁用吹眼器吹已装药的炮眼。⑦、 各炮眼装药后及时封上炮泥,炮眼深度超过 1m 和⒉ 5m 时,其封泥长度分另小于 0﹒5m 和 1m。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⑧、 装药后电雷管脚线成“8”字缠绕并绑在炮橛子上。⑨、 装药前后必须清点雷管,起爆药卷及药卷数量。11、联线工作①、 爆破前,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业训练的班组长协助放炮员进行。放炮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专职放炮员一人操作。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