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标准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标准1 总则 1
1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 220V/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 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
1 采纳三级配电系统
2 采纳 TN-S 接零保护系统( 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设置的接零保护系统)
3 采纳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4 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 电气设备的接地、 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
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 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5 采纳 TN 系统做保护接零时, 工作零线( N 线) 必须经过总漏电保护器, 保护零线( PE 线) 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 引出形成局部 TN-S 接零保护系统
2 施工用电组织管理1
1 施工用电的布设应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 并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有关规定
2 施工用电设施应有设计并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方可施工, 竣工后必须经编制、 审核、 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 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 施工用电设施安装完毕后, 应有完整的系统图、 布置图等竣工资料
4 施工用电系统投入运行前, 应建立管理机构, 设立运行、 维修专业班组并明确职责及管理范围
5 根据用电情况制订用电、 运行、 维修等管理制度以及安全操作规程
运行、 维护专业人员必须熟悉有关规程制度
6 凡需接引或变动较大的负荷时, 应事先向用电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经批准后由专业人员进行接引或变动
接引或变动前应对设备做好电气检查记录
进行接引或变动电源工作必须办理工作票并设监护人
7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 必须履行” 编制、 审核、 批准”程序, 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 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