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乡域企业财产和员工安全健康,本企业与**乡政府签订以下安全生产目标和任务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目标 1、无重、特大及死亡事故发生
2、工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3000 元以上)为零
3、火灾事故为零
4、不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交通事故及刑事案件
二、安全生产责任 1、企业负责人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人
遵循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原则,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遵守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劳动法》等法规,宣传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和标准,仔细落实和部署各项工作
3、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计划,完善安全操作规程与检查制度
4、检查督促本企业的各级管理干部和员工在工作中自觉履行的安全职责,严格执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到不违章、不违规
5、定期组织对本企业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对无力整改的要及时实行相应措施,并且报乡政府安监站
6、组织新招员工和有关人员(实习、培训和外来施工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员工上岗前、工种转换的安全培训以及安全宣传工作
7、组织落实对本企业的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消防设施、安全标志不被破坏,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负责搞好食堂、员工宿舍的安全卫生和防火工作
8、组织落实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理与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9、加强对本企业的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登记存档工作,并定期组织岗位技能培训,做好危险源登记工作,并做好防范措施
10、如实向乡政府或上级安监部门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接受安全生产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接受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