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机具使用安全制度一、吊板(一)铁链与坐板、挂勾捆扎应牢固
使用前应检查,坐板劈裂、腐朽或挂勾磨损掉 1/4 时,不准再用
(二)坐吊板必须系安全带,并将围杆绳拢在吊线上
(三)在 2
0/7 以下股(含 2
0/7 股)的吊线上,不准坐吊板
在一个杆档内不准两人坐吊板
在墙壁上作吊线终端者,在该段吊线上不准坐吊板
(四)坐吊板过吊线接头时,必须使用梯子
过电杆必须使用梯子或穿上脚扣上到电杆上过,严禁爬抱电杆而过
(五)在吊线周围 70 厘米以内有电力线或用户灯线时,不准坐吊板作业
二、三角架、构架(一)装置三角架、构架,应使用坚实、无劈裂、无死节的木杆或钢管,但不能混用,捆绑应牢固,并有足够的承载力,设置应平稳
(二)使用前应检查,出现捆绑绳(铁)索松脱、断头或出现其它异常情况,应停止使用
三、夹扛(杆叉)(一)装置夹扛,应使用坚韧、无劈裂、无笆节、材质相同的木杆、木杆梢经不小于 10 厘米,规格应相等;长短视需要而定
上端的连接拉链距杆顶 至 40 厘米;下端应设防止扩张的拉链,距杆根 至 80 厘米,并应绑扎牢固,根部应设防滑措施
(二)使用前必须检查,出现劈裂、折断、腐朽、拉链不牢、根部无防滑措施等现象之一者,不准使用
四、千斤顶(一)螺旋式、油压式千斤顶,应常常维修保养,及时注油,保持升降灵活
(二)使用千斤顶,应先确知千斤顶的额定承载力,承载力大于或等于所顶物件的重量时方可使用
承载力小于所顶物件重量时,不准使用
(三)使用千斤顶电缆盘,必须支放平稳、牢固,遇不平、松软地面,应铲平、垫木枕
在汽车上使用时,必须将千斤顶打上拉线,以防放电缆时被拉倒
(四)使用千斤顶时,千斤顶旋升最大行程不准超过丝杠总长的五分之三
不足使用高度时,应在千斤顶底座下面垫木枕
施工机具使用安全制度(二)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施工机具、配件、安全防护用品的质量或安全性能直接影响作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