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节施工现场保卫工作一、保卫工作方案< 一>施工现场治安保卫组织系统1、治安保卫组织管理网络成立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以项目行政后勤治安负责人为组长,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其他成员 8 人
2、职责与任务〔1〕、定期分析施工人员的思想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定期对职工进行保卫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做到召之即来,团结奋斗
<二> 保卫工作措施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障工作基本标准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卫预防各类盗窃,破坏案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工程保卫工作方案
1、单位工程设立由 10 人组成的保卫领导小组,由单位工程行政后勤治安负责人〔印志勇〕任组长,负责全面领导工作,安全负责人〔肖建平〕任副组长,其他成员共 8 人
2、施工场地设门卫值班室,由 3 人昼夜轮流值班,白天对来人和进出车辆与所有物资进行登记,夜间值班巡逻护场,重点是仓库、木工棚、办公室、塔吊与成品、半成品保卫
3、加强对外地民工的管理
摸清人员底数,掌握每个人的思想动态,与时进行教育,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非施工人员不得住在施工现场,协作队伍家属不能住现场,所有儿童不准进施工场地
特别情况要经保卫工作负责人书面批准,并办好安全保障手续
4、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并将会议检查整改记录存入内业资料内备查
5、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设专库、专管,非经施工员批准,任何人都不得动用
不按此执行,造成后果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6、施工现场必须根据"准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确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负责保卫工作
有总、分包单位的工程,实行总承包单位负责的保卫工作责任制,建立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与分包单位签订保卫工作责任书
各分包单位应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统一领导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