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高风险作业安全旁站实施细则一、总则1
1 目的为加强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高风险部位的作业安全管理,实现对重要危险源的有效控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细则
冰语和定义高风险作业 主要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 37 号、建办质〔2025〕31 号文件所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作业活动,和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以及经辨识评估为高风险部位的其他作业活动
施工安全旁站一一工程施工管理人员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管理措施,目的是对高风险作业活动进行全过程的安全监督
具体是指施工管理人员对高风险的关键施工部位或潜在重大危险的关键施工工序实施的全过程现场跟班监督的安全管理活动
二、实施细则2
1 安全旁站管理要求2
工程项目在项目安全策划过程中,应辨识出各施工阶段需要进行安全旁站的高风险作业内容,制定高风险作业安全监控及旁站计划
各工程项目部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安全旁站组织,旁站人员应由项目生产管理人员、技术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担任,分别由项目主管生产经理和安全总监统一协调指挥
各项目部应制定高风险作业安全旁站管理制度,明确执行安全旁站的人员名单及其职责,制定并和自行相应的违规处罚措施
项目部主管生产负责人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及高风险作业安全旁站计划,在安排高风险部位施工作业时,提前一天通知项目部安全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及时落实安全旁站人员
安全旁站人员未到位,不得进行高风险作业,安全旁站工作记录未经旁站人员签字确认,不得进行工序验收
旁站人员在现场作业之前对现场安全保证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指出整改
执行高风险作业安全旁站制度,不能代替项目其他安全管理措施,即:在执行安全旁站的同时,安全检查等其他安全管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