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运营法律实务一、概述(一)旅游景区旅游景区,就是指具有吸引国内外游客前往游览得明确得区域场所,能够满足游客游览观光,消遣娱乐,康体健身,求知等旅游需求,应具备相应得旅游服务设施并提供相应旅游服务得独立管理区
(二)旅游景区运营旅游景区在为旅游者提供参观、游览、休闲度假与专项性体育功能得同时,必须产生一定得经济效益,用以支付维持景区进入良性循环
否则,旅游景区得进展将就是不可持续得因此,景区运营得属性既有社会性,又有经济性
所谓景区运营就是指旅游企业在一定期限,利用旅游景区得资源与设施,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得同时,为实现自身生存进展得战略目标而进行得决策,及其为实现决策而进行得各种策划与管理得过程
二、我国旅游业得进展历程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中国旅游业得高速进展,我国旅行社行业发生了巨大得变化,特别就是近十年来,行业规模不断扩大,从业人员不断增加,经营体制不断创新,经营环境不断改善,旅游业已经成为我国拉动经济增长、扩大就业渠道得重要得服务行业之一
我国旅游业进展虽起步较晚,但进展速度举世瞩目
改革开放前,旅游业以外事接待为主,只具备产业雏形,不完全属于产业范畴
20 世纪 90 年代中期,民营企业开始开发自然景区,浙江、广东等地得民营企业开始开发本地小型景点或资源品位、价值较低得景区以满足当地居民日益增长得旅游需要
1997 年中国大通实业有限公司以委托经营方式掌管湖南张家界黄龙洞景区,1998 年初,万贯集团以协议方式制造“碧峰峡”模式,以后有许多知名民营企业进入旅游景区开发领域
2001年初,四川省宣布出让三星堆遗址、九寨沟国家森林公园等十大景区经营权,受到众多民营企业得欢迎,但遭到景区主管方得反对,同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与争论
由于国家尚未出台相关方面得法律法规,因此不断有景区出让经营权给民营企业
从 2025 年开始中国就是世界上旅游业进展速度最快得国家之一